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r\n一般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纸质普票, \r\n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时, \r\n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时, \r\n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 \r\n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其中之一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